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关于2022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
及后续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关于2022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本考核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按照公告中“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之规定,体检对象根据考核总成绩等额确定,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方式以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电话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中共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仍不合格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五)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现实表现等情况,并进行综合评价,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审核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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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