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公务员招考信息

首页 > 国家公务员考试 > 招考信息

关于2022年上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253人)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2-02-23 17:55

收藏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上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精神,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2022年上半年资阳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2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所称“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还包括: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1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2年2月24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计算: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2月24日至2004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4日至2004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7.在职的(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我市招录名额共253名,其中市级机关3名,雁江区33名,安岳县120名,乐至县97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22年上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新修订《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月24日至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月24日至3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地址:资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2楼0201办公室,咨询电话:028-26110985)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28-2611098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名额并公告。被取消录用名额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22日至3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的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3月29日前的工作日将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资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资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1号楼4楼1433办公室,咨询电话:028-2611098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4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2年5月上旬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名单。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拟于2022年5月上旬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非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20日至22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缺考、违纪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